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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治安

日期:2019-08-27 16:55:14

概要:

  校园治安工作在学校后勤部领导下由综合保卫处承担。

  治安职责范围:

  一、加强学校大门周边和校园内部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实训基地、宿舍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二、协助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坚持经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法制、安全观念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防范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物业保安、监控室和门卫的管理。

  四、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三防”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校内公共区域管理,严禁未经许可在校内摆摊设点。

  六、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检查和疏散演练,消除火灾隐患。

  七、负责校内外车辆进出校园通行证的办理工作,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

  九、参加校园保卫值班,做到快速反应,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卫工作任务。

  校园110报警电话025-66205110(24小时在线),

  保卫科办公电话:0256620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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