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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出入证办理规定

2022-08-25 00:00:00

概要:

各部门、二级学院,各直属单位:
    疫情期间,为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须知
    1.需办理“浦江学院疫情期间出入证”(以下简称:“出入证”)的人员包括:一是未办理 “教工卡”的教工、外聘老师;二是疫情期间在校内工作的各类服务人员。
    2.办理出入证需按要求填写《浦江学院疫情期间出入证登记表》(附件 2),并由所属部门(公司)统一向综合保卫处申请办理出入证。
    3.所有申请办理出入证的人员需在“宁归来”平台(金陵网证 APP)进行自主申报,申报后会生成红、橙、绿“三色”健康二维码,经综合保卫处扫描核验后,绿色二维码方可办理,红色和橙色不予办理。
    4.持证人员出入校园时,需同时携带出入证和身份证,并佩戴口罩,主动接受防疫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证件核查。非上班时间不得入校,下班后不得在校内逗留或随意走动。
5.出入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
    二、持证要求
    1.不能同时出示出入证和身份证,或不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区。经告诫仍擅闯者,将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究办,并永久列入校园“黑名单”。
    2.持证人员在校内必须服从安保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指挥、影响校区秩序或他人安全者,责令其立即离开校园,拒不离开者,移送公安机关。
    3.出入证不得涂改、转借、伪造,一经发现,将没收证件且不得补办,持证人员将交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所在部门(公司)处理。
    4.出入证在疫情警报解除后失效。
    5.以上条款未明确事项,由综合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
    1.“浦江学院疫情期间出入证”办理流程
    2.浦江学院疫情期间出入证登记表
 
 
附件 1
“浦江学院疫情期间出入证”办理流程
    1.服务人员填写《浦江学院疫情期间出入证登记表》;
    2.服务人员所属单位(公司)审批签字(盖章);
    3.所属单位(公司)统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签字(盖章);
    4.凭已批准的《浦江学院疫情期间出入证登记表》到综合保卫处(汤山校区门卫楼 2 楼,溧水校区 L8 207)办理。
    5.完成出入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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