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描述信息
搜索

成立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6-06-17 15:56:43

概要:

  为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有效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组成

  主任:李庆虎

  副主任:钟兰祥、丁岑

  委员:马平、冯崇毅、刘金祥、许敬、肖俊英、何培玲、徐桂华、谢家琛、路卫

  二、委员会职责

  伙食管理委员会在校委会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学习、宣传有关饮食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经营单位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法规意识,督促其依法经营。

  2、随时倾听师生心声,维护师生权益;积极参与食品卫生监管,确保师生饮食卫生与安全,加强推动食堂与师生的相互理解和沟通。

  3、督促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

  4、加强对各食堂服务质量、菜品价格、进货渠道和内部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经常性检查,并及时给与讲评和指导。

  三、基本要求

  1、伙食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由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座谈会,认真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食堂管理部门,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2、每学期召开一次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饮食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对服务和卫生不达标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利的单位给予处罚,多次未通过测评的给予淘汰。

  3、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始终保持积极热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平时多与师生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积极主动、细心及时地完成伙食管理委员会领导交予的任务。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Copyright © 2014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苏ICP备14022341号-1 中企动力网站建设